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4日发表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令第711号)
(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印发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五)《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9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电话(0754-12345)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4:07: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