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危险驾驶巡回审以案释法零距离
4月27日,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瓮安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到猴场镇青池村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把鲜活的案例带到村民身边,“零距离”以案释法,敲响警钟,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据了解,3月21日下午,被告人何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瓮安县城三转盘往高家坳方向行驶,与许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和冯某驾驶的无牌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自己受伤并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后经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深刻忏悔,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该案经过审理后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巡回审判进村寨,不仅让旁听群众认识到酒后驾驶带来的严重后果,时刻谨记不能触碰酒驾这根高压线,同时有效地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了“零距离”普法。
瓮安县猴场镇青池村村民宋锡国告诉记者:“我也是一名驾驶员,会吸收这次案件的经验教训,坚决做到喝酒不***、***不喝酒,遵守交通规则。”
“我不会***,但我的家人会,回家后我会把这个案件的教训告诉家人,让他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瓮安县猴场镇青池村村民谢成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