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我中心就《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共收到公众提出的问题及意见4条。意见内容及反馈汇总如下:
问题一:关于“潜力型创业企业落户资助类操作规程”第二条申请条件第三款对知名创投机构的定义:建议修改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登记备案的合法创业投资机构即可。按照目前的经济形势,能够在一个项目上投资超过6000万的正规登记备案的投资机构,都应当一视同仁。
反馈意见:建议不采纳。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总额控制的原则,结合龙华发展实际需要,为确保招引优质潜力型创业企业落地,已在该操作规程中将知名创投机构进行定义。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二:落户企业可以申请到多少租金奖励?
反馈意见:关于落户企业用房成本资助条件与资助金额已在该操作规程中详细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实际租赁租金单价和区域租金市场评估价格申请相应租金奖励。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三:我们企业迁入龙华区但还未申请纳统,请问可以先申请落户奖励吗?
反馈意见:关于落户企业的相关申请条件已在该操作规程中详细说明。申请单位需为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以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的产业园区或商业楼宇运营主体。企业落户龙华区后两年之内可以提出申请。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四:您好,我是一家上市企业的市场部总监,请问是否满足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招引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的条件呢?
反馈意见: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的范围和基本申请条件已在该操作规程中详细说明。感谢您的关注。
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