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大溪坝村红军医院环线党员教育路线一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大溪坝村“红军医院”环线党员教育路线一期工程(项目编号:AYCG-GC20210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AYCG-GC2021004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大溪坝村“红军医院”环线党员教育路线一期工程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大溪坝村“红军医院”环线党员教育路线一期工程(详见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书》 及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财审预算控制价为2163158.37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0855.***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书》以及采购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采购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3、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4、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
5、项目最高限价:2163158.37 元,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参与下浮。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④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名录中的证明材料。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快通智能科创园1号楼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名录中的证明材料;
8、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12月7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快通智能科创园1号楼6楼。
十一、磋商时间:2021年12月7日下午15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快通智能科创园1号楼6楼。
十三、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
十四、公告期限: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6日(3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苏林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752775
采购人传真: 0754-8375277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快通智能科创园1号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939230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9392303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