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多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二)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阶段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结合岁末年初群众对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通过进银幕、进企业、下基层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一月份共开展宣传服务活动5场次,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2宗,让更多人民群众知晓这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利的法律,让法律援助这项政府民生工程更加深入人心。
宣传上银幕
1月15日,市法律援助处安排本处张庆江律师和王以民律师上线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说法》栏目,为屏幕前的市民群众介绍《法律援助法》的新规定和新亮点,重点讲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受理条件和申请方式。市民群众踊跃观看节目,进一步提升了对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措施的知晓率。
(市法律援助处律师与主持人对话讲解法援法)
宣传进企业
1月13日,潮阳区法律援助处联合海门镇政府、民建潮阳区支部到海门镇印染园区汕头市广兴雅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开展“法援惠民生 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区法援处的律师们通过暖心座谈会和法律咨询的形式,为海门镇印染园区管理中心、公司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讲解《法律援助法》,详细介绍法律援助适用范围、形式等内容,并就企业和职工代表在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援助有关知识进行解答互动。
(法援处律师与企业管理者、职工开展座谈)
1月21日,市法律援助处联合澄海区法律援助处到汕头市恒一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援助法》进企业宣传活动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市法律援助处律师为该企业员工讲解《法律援助法》,让员工切实了解什么是法律援助及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还在现场设立咨询台为员工提供咨询服务,引导劳动者运用法律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市法律援助处律师为企业员工讲解法律援助法)
宣传下基层
1月25日,澄海区法律援助处分别来到莲上镇南徽村生活市场和莲上镇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开展《法律援助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读本,并详细回答群众对阅读读本时提出的疑问,让群众充分了解到法律援助是一项保障困难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制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援助更深入人心。
(法律援助志愿者与协会成员面对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