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湖区培育建设特色小镇扶持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直属部门,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龙湖区培育建设特色小镇扶持措施》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迳向区发改局反映。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龙湖区培育建设特色小镇扶持措施
为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优化规划设计标准。结合全区“四创一整治”行动,综合考虑各街道(镇)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历史文化等多种因素,对特色小镇的发展方向进行科学定位,规划建设符合我区实际的特色小镇,以小空间实施大发展。要坚持“产、城、人、文”有机结合,要坚持“多规合一”,统筹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生态规划、产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实现有效衔接。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的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业和地域文化,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项目为载体,通过产业融合、项目组合、资源整合等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主导产业突出、各具特色的小镇。促进华侨文化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度融合,打造潮汕文化、工艺与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促进滨水绿色田园风光与现代科技文化园的有机结合,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打造休闲体验目的地;促进新兴产业的深度集聚,打造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三、加大政策倾斜支持。特色小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优先享受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旅游、文化产业、创业创新等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或扶持政策。区财政融合相关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贷款及农村补助资金,对特色小镇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运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给予“以奖代补”。
四、抓紧谋划重点项目。抓紧谋划一批符合特色小镇产业定位的重点项目,项目范围要涵盖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种类型。特色小镇纳入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并积极推荐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指导、帮助特色小镇谋划包装项目。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挥企业建设主体作用。鼓励特色小镇相关投资主体与其他社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基金,加大对特色小镇示范点相关项目投入力度。
五、加强土地要素保障。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建设特色小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积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开展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结合《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优先保障特色小镇示范点范围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先推荐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省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上级土地指标支持。
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筛选入围国家级特色小镇的街道(镇),区财政每个给予200万元的建设扶持资金;对入围省级特色小镇示范点的街道(镇),区财政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建设扶持资金,对入围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的街道(镇),区财政每个给予50万元的建设扶持资金。三年内每年区财政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区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对特色小镇示范点进行严格的年度考评,对于投资主体明确、资金投入多、工程进度快、成效显著的特色小镇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区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制定。
七、加大金融支持。加强政银合作,金融部门要加强对特色小镇的投融资指导,协调金融机构优先对特色小镇建设的投资主体提供贷款,优先支持特色小镇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争取长期低息融资贷款。鼓励区内银行金融机构与特色小镇建立信贷合作关系,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对特色小镇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切实加大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园区开发、环境保护、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建立与特色小镇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化、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特色小镇建设。
八、加大人才支持。强化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人才在创业资金扶持、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等支持,着重鼓励特色小镇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高端人才。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人才优先享受《龙湖区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等区委、区政府关于人才引进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对特色小镇亟需的高端人才、特殊人才,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办法,吸引有思路、有资金、有项目的高层次人才落户。将特色小镇作为人才智力引进的重要平台,人才政策优先向特色小镇倾斜,优先引进特色小镇建设急需的人才智力。
九、优化项目审批。实施特色小镇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在法定办理时限内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条件,推进并联审批,实对重大投资项目成立协调领导小镇,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区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重点考核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投资额度、建设进度、经济增速和就业情况等,对推进工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各街道(镇)是特色小镇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区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特色小镇建设顺利推进。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林百欣科技中专。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