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司法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00330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梁锡武等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街道执法工作以及龙岗区社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00330号《关于强化街道办执法强制力与执法人员保护的建议》收悉,按照办理分工,龙岗区为分办单位。该件由我区和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以及各兄弟区(新区)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分别办理和答复。现龙岗区结合工作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近5年街道执法遭遇暴力抗法事件的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治理精细化,居民利益诉求多元化,街道基层治理已进入了“深水区”,但暴力抗法行为对于街道基层执法人员来说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经统计,近五年街道执法部门遭遇的暴力抗法事件数量基本持平,每年为30宗左右,大多集中在超线经营、违建拆除等矛盾比较突出的领域。暴力抗法主要为单一对抗,目标指向都为利益纷争,希望以暴力对抗执法行为达到执法人员“软着陆”处理其违法行为的目的。
二、多措并举,降低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应对暴力抗法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暴力抗法的发生率,须借助多方综合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一)树牢正确执法理念,公正文明执法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指引,做到依法履职、执法有据,把公正执法理念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同时,严格落实文明执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对立冲突。
(二)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实现“阳光”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实现“阳光”执法。尤其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对现场检查、证据保全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要落实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加强信息的保存、管理、使用等,强化全程留痕,既能将行政执法行为置于有效的公开透明监督之下,又为执法人员事后自证清白提供“护身符”。
(三)提高行政执法保障,威慑暴力抗法
强化街道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尤其是“警城联勤”机制的建立,重点打击了违规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夜宵摊档、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行为,公安机关积极介入,根据性质依法追究暴力抗法行为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提高暴力抗法人员的违法成本,发挥“1+1>2”的效应,为街道执法提供执法保障,进一步威慑暴力抗法人员。
(四)加强执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要有效应对暴力抗法,仅靠执法部门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争取社会各界与群众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执法开放日邀请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有助于社会更好地了解、支持执法工作,谴责以暴力抗拒执法活动的少数个人。进一步带动社会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再次感谢你们对龙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心指导,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