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燃气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保障燃气设施安全,保障安全供气既是重要的民生实事,也是燃气行业的重要责任。当前,第三方施工活动和管道设施老化对天然气管道运营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瓶装燃气供应终端设施缺陷等深层次问题形成潜在隐患,餐厅酒店、居民用户用气安全隐患和操作失当导致事故多发,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行业安全运行。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7年辖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关于“人命关天,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和“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和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教育,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继续推进《深圳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继续实施《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站点的管理和安全设施建设符合规范,A级站点数达到本公司站点总数的60%以上。
(三)不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燃气安全责任事故;一般燃气安全事故及圈占、压占、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用户用气安全事故中企业责任为零。
(四)燃气设施一级隐患(非常严重,可能导致燃气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或违反国家规范明令禁止条例条款,需马上作出整改的隐患)治理率100%;二级隐患(严重,可预见危险的隐患)和三级隐患(一般,具有潜在危险的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五)按照标准化要求做好员工培训教育工作,持证上岗率、新员工“三级培训教育”率和继续教育覆盖面均达到标准化要求;员工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六)提升管理水平,依照《深圳市燃气条例》的规定,落实用户管理责任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安全用气宣传和用户安全检查效率。
(七)完成20个分项目餐厅酒店供气管道化改造任务,协调开展城中村管道燃气建设工程,不发生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物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员工素质、制度、管理等保障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燃气设施的本质安全。坚持依法经营,不得为不合格钢瓶或未在本公司备案的钢瓶充气,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不得销售不合格钢瓶,不得违规储存钢瓶。
(二)坚持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风险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持续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公司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安全检查,并留下记录;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分析,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健全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企业自身不能及时治理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法》、住建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的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抢修人员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检日期前,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应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四)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模式,利用“用户安检助手”用户端,以及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公共娱乐场所安装的“119消防宣传智能终端机”,以图片、动画、有奖问答、趣味游戏等方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营造安全用气和保护燃气设施安全的舆论氛围;联合街道办开展“安全用气进社区”活动和商业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培训;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在报刊刊登宣传文章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
(五)创新入户安检监管机制。运用“互联网+”的优势,在辖区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全面推广应用深圳市鹰之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用户安检助手”或其它类似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软件,强化入户安全检查的监管,促进入户安检覆盖面和安检工作质量、隐患整改率的提高,并将站点应用情况纳入年中检查考核项目。
(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反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适应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的需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证人员、装备和物资“三到位”;要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快速有效处置燃气突发事故和反恐事件;要加强瓶装燃气服务点、配送车辆突发事故应急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七)组织实施餐厅酒店供气管道化改造和城中村管道燃气建设工程。市燃气集团公司要认真履行工程代建单位的职责,如期完成餐厅酒店供气管道化改造工程任务,配合街道办实施城中村管道燃气建设工程,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纠纷。
四、监管措施:
为实现工作目标,督促各公司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以下工作措施:
(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坚持全面检查、飞行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制度,加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对场、站、点等分支机构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等工作的监管。
(二)全力推进事故隐患整治。一是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分析评估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检查、 “月报表”、专项行动情况报告等途径,收集、分析各公司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并作出评估。二是充分利用区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责任单位整治燃气设施事故隐患。三是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发现一宗,整治一宗,不留后患。对隐患整改工作不得力、不彻底、进展缓慢、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企业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管理。继续实施《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在年中、年终组织两次全面检查和评估,督促瓶装燃气公司加强站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站点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安全设施建设规范化。
(四)坚持聘请专家支持行业监管的制度。采取聘请专家和抽调企业安管干部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参与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检查、安全用气和管道保护宣传及其他专业性工作,促进燃气行业监管工作质量的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先进理念,统领安全生产。树立先进理念,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思想基础,必须消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大意,以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统领安全生产,提高执行力,不折不扣地落实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司要围绕监管工作要点和工作目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一要体现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落实;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具体措施;三要明确考核目标、方法,以及监督和奖惩措施,确保各项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评、有奖惩。各公司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于1月底前报送我局备案。
(三)改进管理措施,确保本质安全。燃气设施的安全是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本质,涉及“人”、“物”以及与之关联的“环境”等基本因素。各公司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各种因素及其特点,健全巡查、检测机制,改进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天然气管道及防腐保护设施、门站、调压站、阀室、阀井、阀门、凝液缸、标志桩、测试桩、警示牌等附属设施的安全,以及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运输配送、销售和钢瓶的安全。
(四)健全报告制度,保持沟通顺畅。一要健全工作联系人制度。各公司指定的日常工作联系人要保持与燃气办的工作联系,做好传达我局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等工作。联系人工作变动的,要及时递补,衔接好工作。二要健全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报送《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月报表》。三要健全工作报告制度。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半年、年终和专项工作总结、隐患排查整治、突发事故、分支机构变化情况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变更等报告。四要保证报送材料的质量。所有报送资料、报表需按所在公司管理制度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杜绝随意应付、消极对待现象。五要健全通报制度。各公司报送材料的情况每月在微信“南山住建局燃气监管群”上进行通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