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赣新名玻璃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不批准《深圳市赣新名玻璃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9年09月20日至2019年09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十八区环保水务大楼,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 - 276602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深圳市赣新名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深圳市赣新名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龙仔路8号厂房4厂房5
环评机构: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企业因工艺调整原因申请退挡,应企业申请,对该项目做退档处理。
不批准原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