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海街道办三防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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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街道三防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街道办事处三防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请街道各三防责任人按照防汛防旱防风职责要求,迅速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件,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粤海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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