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三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7吨甲基联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的有关要求,按《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有关程序,我局拟对珠海三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7吨甲基联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三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7吨甲基联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机场北路6号,占地面积约 2000平方米,总投资为1500万人民币。2009年11月,珠海三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格列美脲及中间体100公斤项目通过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保验收。因企业发展需要,该公司向我局报批了扩建项目环评,2012年4月,我局以《关于珠海三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7甲基联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珠金环建[2012]043号)同意该公司扩建项目建设。据扩建项目环评批复(珠金环建[2012]043号),该项目主要生产甲基联苯系列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甲基联苯系列12.7吨,具体包括:苯并咪唑取代-四氮唑甲基联苯5吨、缬戊酰取代-四氮唑甲基联苯5吨、二氮杂螺取代-四氮唑甲基联苯2吨、双咪唑取代-甲酸联苯0.5吨、2-丙基咪唑酮取代-四氮唑甲基联苯2吨。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实际年产量为12.03吨,综合生产负荷为94.7%,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建有生产废水、工艺废气的处理装置等环境保护设施;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措施,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单位2012年7月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工况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中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要求;甲醇、氯化氢和苯达到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达到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6)的要求;有组织排放中甲醇、苯、氯化氢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均达到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三氯甲烷、DMF、二氯甲烷、乙酸乙酯、四氢呋喃和丙酮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要求;乙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 的要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废水排放中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有机碳、总铜、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苯胺类、硝基苯类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总氮、总磷、总锌、二氯甲烷、总汞、烷基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均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丙酮和甲醇达到前苏联污水中有机物最大允许浓度;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5日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262190、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