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洲区购置智能密闭化泥头车补助措施的通知
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香洲区购置智能密闭化泥头车补助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香洲区购置智能密闭化泥头车补助措施》
为适应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新形势,从源头上管控扬尘撒漏,全面提升香洲区泥头车的密闭化运输程度,营造良好城市道路运输秩序和整洁的市容环境,鼓励企业购置新型智能密闭运输车辆,按照《关于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珠市政林业〔2018〕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补助措施。
一、补助对象
从事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泥头车所属企业。
二、车辆要求
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选择符合本条规定的泥头车承担运输,泥头车车辆必须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侧放置施工工地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车辆须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自卸汽车。
(二)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全密闭措施,车箱使用平推式密闭覆盖顶盖,车箱尾门完全密闭,采用液压或机械式全密闭锁紧装置,车箱尾门与箱体间应有相应的密封措施,且密封性能良好,做到“不爆板”“不洒落”“密闭不漏水”;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密闭货箱。车箱内腔长度≤5.6米,车箱内腔宽度≤2.35米,车箱高度≤1.5米(底板上表面至侧板上边沿)。
(三)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设备,并须将车辆实时数据接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平台。
(四)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载人数及核定载质量。
(五)泥头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车辆安全部件、装载封闭设施等须符合安全营运要求,按规定悬挂号牌,喷涂放大字样(国标字体4倍)。
(六)泥头车搭载的发动机应为符合GB17691-2005第V阶段的气体燃料或柴油发动机,发动机须内置ECU芯片。
(七)车辆安装雷达报警装置,转弯、倒车电子语音提示器。
(八)从事泥头车运输车辆必须以单位名义向公安交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需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种类、运输车辆数量、运载期限及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等资料,取得公安交警行政主管核发的《准行证》。
三、行政服务流程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提交购置智能密闭化泥头车补助申请:
(一)在2018年4月1日之前购置的符合密闭要求的新型泥头车。
(二)在2018年4月1日之前已向公安交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准行证》且《准行证》仍在有效期内。
四、补助标准
按照每辆车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已在本市内其他区领取的,不再重复补助。
五、办理时限及其他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2018年6月15日前
办理单位: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地址:香洲区兴业路413号4楼406室,联系电话:0756-2635920)
申请资料:1.申请书(请到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2.车辆购置***复印件(原件备查)
3.交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行证》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