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正新油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5年第***号
项目名称:珠海正新油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正新油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前山沥溪第三工业区19号厂房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纸张、铝箔卡纸专用水性凹版印刷油墨的生产,年产纸张、铝箔卡纸专用水性凹版印刷油墨550吨
使用面积:约2000平方米
总投资:9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搅拌、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及VOCs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II时段标准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中II时段标准严者要求;
(三)生产过程中不排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四)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及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30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