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公布
昨天,省教育厅发布我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考试笔试科目同时公布。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按每次考试报考前文件公布的科目为准)。
市招办提醒,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考试结合面试环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