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竹街道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工作报告
2016年,翠竹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十八大精神和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为准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定、落实行政审批及行政层级监督,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等,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法治建设任务,自评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制领导,健全法制机构。我们根据办事处人员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综合部、平安建设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平安建设部副部长任主任,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程序。街道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同时街道要求各职能科室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我街道均按照法定要求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公开听证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至今年11月份,街道法制室共接收区一级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6件,审查相关法律文书 6 份,均按规定时间及时回复。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本单位重要议事规范的要求,有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尤其是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将风险评估作为行政决策的依据之一,未经风险评估的将不提交集体讨论,不予决策。我街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会涉及到重大事项的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会议议事、依法行政等各方面都制定了具体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听证、风险评估等制度。今年我街道将聘请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街道法律顾问,为街道行政重大决策从法律角度提供保障。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街道新受理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机关参与应诉的民事诉讼案件共1起。街道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包括没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被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被确认违法的。
四、行政监督情况
我街道按照提质提效、优化流程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条件和材料,简化合并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健全窗口相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各行政服务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或受理信访业务时,均当场出具书面受理回执,严格依法办事。街道执法队、综管所等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形成相应工作机制。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了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等。我街道也未违规向境外、港、澳、台地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过担保或出具类似担保的函件。
五、法治思维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我街道制定领导干部和在编人员法制学习计划,今年街道理论中心组织法制学习5次,全体班子成员均参加学习。组织街道在编人员开展学法讲座3次。
六、普法情况
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席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所中心工作,以创新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平安翠竹”和“法治翠竹”,构建“和谐法治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通过抓规划、抓学习、抓重点、抓考核,面向领导干部、面向街道全体工作人员、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我街道的普法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
为了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把“六五”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自“六五”普法以来就建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领导及各社区工作站站长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在街道人员流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和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普法形式多样,大力开展形形色色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制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
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和《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我街道司法所组织街道的干部职工参加了针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以围绕中心工作学和新颁法律及时学等多种形式为载体,继续完善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学法、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促进公务员队伍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还组织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并将干部学法情况作为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
2、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我们结合《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企业内容部管理规章制度,会同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积极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诚信守法、依法运营的观念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3、开展社区居民的法制教育。全年,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我所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宣传资源,进行法制宣传。如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和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通过法制挂图巡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法律宣传活动;计生科也利用法制宣传栏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条例;我们普法办与劳动、工会、妇联、城管、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人民调解月”等为契机,通过专题讲座、大型图片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解答群众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学法大家议”活动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六五”普法以来共开展法制教育培训班10场,受教育人数达1万人次;更新法制宣传栏8期;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0场次;小社区居民散发宣传资料达1万余份;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面。
4、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构建全社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街道司法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和各相关单位深刻理解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激发工作热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来自2家律师事务所的13名法律顾问为我街道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积极为我街道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社区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对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积极的作用。截止至11月,法律顾问接访352位居民,其中提供法律咨询案件74宗,参与调解纠纷149宗,开展社区法律讲座培训12场。有效发挥了律师队伍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翠竹街道 法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