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二批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合格企业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3〕365号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从 2013年4月开始,对深圳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成品 油批发经营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年度检查。经审核,深圳市宝安广安冠德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名单见***)具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关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3〕105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年检合格,现予以公布。
请各年检合格企业凭此通知,于2013年11月15日前,携《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中心C区3138室加盖年检合格章。
特此通知。
***: 2012年度第二批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合格企名单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