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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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报单位自评、专家组实地考察初评、评估委员会终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公示,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公告如下:
珠海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23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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