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G0631024号宗地按照法定图则落实用地功能及开发强度处置意见的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申请将G06310-24号宗地按法定图则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落实其开发指标。G06310-24号宗地位于布吉街道中心路南侧,布吉街道办事处北侧,用地面积2163.4平方米,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经深地合字[2001]5079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用地使用权,出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2.15。根据[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该用地规划性质为邮电设施用地,容积率≤2.4。根据《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条,已出让未建用地由其他用途部分或者全部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且可以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可以由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用途自行建设。原土地使用权人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用途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按照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核定,用地面积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容积率和前述核定的建筑面积在原宗地内进行折算后核定;原宗地内剩余用地无偿收回。收回的用地规模不足2000平方米,且政府收回后无法进行开发利用的,可以由原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开发建设。
按照上述规定,该用地须无偿收回225.4平方米,考虑到收回用地规模不足2000平方米,且政府收回后无法进行开发利用,经我局审议,拟同意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划用途及开发强度继续开发建设。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处置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进行展示。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
地点:1.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项目现场
特此公示。
***:1.规划示意图
2.影像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28918029 传真:289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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