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雏鹰展翅计划执行机构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我局将委托专业机构承接“雏鹰展翅”计划执行有关工作。现特对“雏鹰展翅”计划执行进行公开采购。中标人应与深圳市民政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按照“雏鹰展翅”计划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接收申报、资格审查和资金发放等。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投标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7日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
联系人:王烨,联系电话:25832931。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投标报价单(盖章)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投标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0日
***
投标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民政局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承诺投标人:XXXX
单位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