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开展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企业:
近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2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辖区各企业根据要求做好企业员工培训评价推进工作,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
坪山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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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4〕28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社会建设局:
经过近两年探索,我市已基本建立起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发展,为更加全面、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重要意义
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是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需求,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人才的主体作用,提升员工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深圳实际,在技能人才培养领域实施的一项改革创新。
发挥企业训练资源和技术优势,重点开展企业内特有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评价,政府认可其培训评价结果,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通过培训补贴的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这对创新改革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方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具有深远的意义。
通过推进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等级考核制度,健全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基本流程
(一)提交申请报告。企业提交开展员工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规模、所属行业、基本经营情况、员工人数、近2年培训情况、开展员工培训评价的设施设备以及技术力量情况),同时报送企业员工培训评价规章制度,企业员工培训、考评、使用、待遇相结合的企业激励机制,并做出诚信承诺。
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设定的企业准入标准进行审核,核实企业开展员工评价的基本条件。具备基本条件的,告知企业进入下一步流程。
(二)提交备案表格。具备条件开展员工培训评价的企业,提交企业员工评价备案表(一式五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评价工种及等级、企业评价人数等信息,由职业能力建设部门和技能鉴定部门共同审核。
(三)提交考核大纲。企业提供员工评价的工种考核大纲,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四)提交评价方案。工种考核大纲审核通过之后,企业提交员工评价考核方案,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基础信息录入。评价考核方案通过后,企业将参加培训考核员工的基本信息录入企业员工评价信息备案库。企业员工评价数据进入企业培训备案库后,作为基础数据向后流转,依次流入报考库、证书库、补贴库,形成完整数据流。
(六)开展培训评价。企业按照确认的评价方案和基本规范要求,正式开展员工技能培训评价工作。
三、开展员工培训评价企业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请开展员工培训评价的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500人以上规模(含500人,按缴纳社保人数)、申请评价的每一工种每一层次不少于30人;参加培训评价的员工在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评价层级。企业开展员工培训评价的层次为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下、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级及以下。
四、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
(一)工作框架。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确定开展员工培训评价企业的基本条件、制定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在辖区内推动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全市此项工作在统一规则、统一工作程序、统一信息化平台的框架下,共同推进。企业员工培训备案信息系统根据业务办理层级和事权设置操作。
(二)属地原则。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承担中央、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的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承担辖区内除上述单位外的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
(三)职业目录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应定期公布企业员工培训评价的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目录,包括职业(工种)代码、名称等。各区(新区)有新增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的,应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申报,审核确认后,纳入目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资助15万人次进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已列为市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做好企业员工培训评价,是落实此项民生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一线员工服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保证质量。企业员工培训评价作为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的重要方式之一,要注重质量,确保此项工作既切合企业实际,使评价工作更符合岗位需求,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同时又要保证培训评价的基本规范,不能流于形式。
(三)逐步完善。评价工作过程中,各区(新区)要结合辖区产业发展实际,突出抓好骨干企业和主体工种的评价工作,并逐步完善。评价工作中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工作保障。各区(新区)要落实企业员工培训评价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做好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为辖区企业做好服务,积极促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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