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汇邦环保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珠海市安委会办公室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安办〔2019〕17号)工作部署,2019年3月13日,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和金湾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及聘请的专家对汇邦环保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氨水配置槽液位计失效、氨水配置槽处设置维修点、氨水罐区(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电机、1号、2号氨水储罐锈蚀严重、厂区多处消火栓箱损坏和厂区压力表未定期检测等问题。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氨水罐区(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电机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金湾区安全监管局对汇邦环保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责令暂时停产停业。 当前,仍处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期,也处在极端天气多发等时期,容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请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检查。持续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及时有效管控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和新时代珠海“二次创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