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一轮驻市工作组相关结余经费调整用于珠海驻茂名市乡村振兴帮扶指挥部2021年712月工作经费的函
珠海市驻茂名市乡村振兴帮扶指挥部,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保障我市驻茂名市乡村振兴帮扶指挥部顺利开展工作,根据上一轮驻茂名市扶贫工作组经费结余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将上一轮驻茂名市扶贫工作组相关结余经费102万元调整用于本轮珠海驻茂名市乡村振兴帮扶指挥部2021年7-12月工作经费。经费用于驻市指挥部(驻县工作组)外驻期间必要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租房、水电、交通、差旅、召开会议、业务联系、工作补贴(含生活补贴)、购买服务聘请人员以及租赁工作用车、相关年费、保险费、养护费、年审费用、税费及车辆油料费用等方面开支。经费由驻市指挥部按规定开支使用,直接在当地报账。请茂名市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协助做好驻市指挥部(驻县工作组)工作经费的使用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财经规定,规范合理使用。
特此专函。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