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提升新区大气环境质量,落实《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严格管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违法使用不合格涂料与胶粘剂的行为,减少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我局制定了《光明新区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5月10日
光明新区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新区有关工作部署,打赢深圳蓝天保卫战,根据《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结合新区2018年度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执法检查工作,落实《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严格管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违法使用不合格涂料与胶粘剂的行为,减少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岑(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杨振东、李雁勤
(二)检查组
检查一组:监督一部
检查二组:监督二部
三、检查依据、范围及内容
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简称《涂料与胶粘剂规范》)等有关规定。
检查范围:新区报建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包含总承包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检查内容: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是否符合《涂料与胶粘剂规范》有关要求,是否为溶剂型涂料;
(二)施工单位履职情况,进场的涂料与胶粘剂是否有合格证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等;
(三)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对进场的涂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把关;
(四)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胶粘剂进行抽样检测。
四、实施步骤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方式,其中日常监督检查为全年实施,专项检查计划按上、下半年分别开展,共计两次。专项检查上半年开展时间为5月15日—6月15日;下半年开展时间为10月15日—11月16日。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5月21日)、(10月15日—10月22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进场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进行查验,对性能指标不符合《涂料与胶粘剂规范》的禁止使用,退场处理。项目按照《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使用情况自查表》(详见***1)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分别于5月22日、10月23日之前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新区质安监站备案。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22日—6月13日)、(10月23日—11月14日)
我局将对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进行重点检查(详见***2)。对不遵守以上要求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并将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阶段(6月14日—6月15日)、(11月15日—11月16日)
对专项检查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检查工地数量、专项行动的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发放执法文书等情况,建立专项检查台账,评估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装修涂料与胶粘剂的培训与政策宣贯工作,确保室内外装饰装修、车库地面涂装、车位划线、等使用水性、无溶剂型等环保涂料和胶粘剂,减少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扰民现象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该工作是“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和治污保洁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及迎检工作,严把材料进场关,减少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使用情况自查表
2.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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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装修工程涂料与胶粘剂使用情况自查表.doc
***2: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监督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