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第八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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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1月8日进行2009年第八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9项法定图则草案和1项法定图则的局部调整,同时定于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24日进行2项法定图则草案局部调整的公示,现公告如下: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分散展示和网上展示三种方式。
集中展示地点:
1、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展厅
2、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展示地点:龙岗区坪地街道深惠路347号坪地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203-01号片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203-03号片区[坪东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2、展示地点:龙岗区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坪山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303-06号片区[沙湖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3、展示地点: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204-03号片区[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202-05号片区[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2街坊局部调整方案(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4日)
图表
4、展示地点:龙岗区深惠路567号横岗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104-05号片区[横岗老墟镇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104-04号片区[大康地区]法定图则(草案)城市更新单元GX02、GX04调整(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4日)
5、展示地点: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龙岗203-01号片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203-03号片区[坪东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204-03号片区[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303-06号片区[沙湖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104-05号片区[横岗老墟镇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深圳市龙岗104-04号片区[大康地区]法定图则(草案)城市更新单元GX02、GX04调整(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4日)
深圳市龙岗202-05号片区[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2街坊局部调整方案(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4日)
6、展示地点:宝安区沙井新沙路488号沙井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宝安202-12号片区[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7、展示地点:宝安区石观路石岩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深圳市宝安303-03&04号片区[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8、展示地点:罗湖区莲塘国威路松源大厦莲塘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深圳市罗湖06-01号片区[莲塘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9、展示地点:罗湖区草埔翠山路国防大厦十楼东晓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10、展示地点:罗湖区东湖路92号(东湖社区综合服务楼)东湖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11、展示地点:皇岗路华富街道办事处(莲花一村35栋旁)
深圳市福田01-04号片区 [彩电工业区] 法定图则(草案)02-02、02-03、02-05地块
网上展示地址:
可登陆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上述法定图则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 “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填完后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8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2009年第八批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集表(网上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