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声纳电子警察抓拍176宗乱鸣笛盐田港后方陆域货柜车违停减少
自盐田港后方陆域新一轮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后方陆域片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显著改善。
统计显示,今年1~7月片区共查处货柜车各类违法10407宗,其中违停4222宗,与上年同期相比,执法量下降明显。同时,自明珠道泊郡雅苑路口启用声呐抓拍设备以来,该设备已查获违法鸣笛138宗。此外,现场处罚违规鸣喇叭38宗。
(图1:违法次数最多的10家公司)
位于盐田港后方陆域的盐田街道片区,是盐田区人口最密集的产业重镇,拥有超过10万人的常住人口,同时也是1.3万辆港区货柜车的必经之地。由于盐田街道片区土地空间狭小,停车位严重短缺,长期以来大量货柜车只能违章路边停车,不仅货柜车司机群体因收到太多罚单而反应强烈,拖车经过带来的噪音、扬尘等环境污染更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图2:违法次数最多的10辆车)
2016年9月份以来,在盐田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交警部门会同盐田街道办、公安派出所,以及市集装箱拖车协会、港运工联会等,联勤联动,共商共治,对盐田港后方陆域货柜车行驶、停放秩序大力开展集中整治,保障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片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显著改善,获得了广大物流企业、货柜车驾驶员、周边居民的普遍好评。
(图3:违法次数最多的10个路段)
据统计,今年1~7月共查处违停4222宗,违反标志标线945宗,扣车138宗,无证驾驶29宗,私改加油车19宗,假套牌6宗,乱鸣喇叭176宗,逆行68宗。值得一提的是,自4月13日盐田交警在明珠道泊郡雅苑路口启用声呐抓拍设备以来,该设备已查获违法鸣笛138宗。经比对,以查处的违规停车为例,与上年同期相比,后方陆域的违停执法量显著下降。
(图4:违法公示)
案例一
张某勇无证驾驶货柜车被拘留 5日,罚款 2000 元。
2017 年 3 月 27 日 盐田大队民警在东海道-西山吓路口例行查车,于 16 时 50 分许发现当事人张某勇驾驶号牌为粤 B7*TB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道路上行驶。经核查,当事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 26 条,属于无证驾驶,已现场告知其权利义务和处罚。
案例二
何某使用伪造驾驶证被拘留 10 日,罚款 5000 元。
2017 年 5 月 19 日晚 00 时 35 分许,盐田大队机训铁骑组民警带领整治组在盐田区深盐路西山吓路口巡逻执勤时,发现粤 B**462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人何某涉嫌使用他人驾驶证,遂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 32 条第 2 项规定,采取强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措施。
案例三
孙某华饮酒驾驶重型挂车引发事故。
2017 年 6 月 30 日 17 时 10 分许,孙某华饮酒后(血液样本检出结果分别为 26.29mg/100ml、27.76mg/100ml)驾驶粤 BC**30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 B**23 号挂车沿盐田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明珠道红绿灯路口向南右转弯过程中,该车车头前面与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由武某英驾驶的绿动自行车(N0:06820)发生碰撞,造成武某英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及责任划分:
孙某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
武某英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孙某华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武某英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