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南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南山区开展2013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深南人口计生组[2013]4号)精神,5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区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就建筑工地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区进行建筑施工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建筑工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二、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密切配合街道及社区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自通知之日起立即对所属建筑工地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建筑工地育龄妇女有合格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无计划外怀孕,并填写《检查表》,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表格及工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复印件交我局安监站。
四、我局将对建筑工地进行随机抽查。对在抽查中存在有违反国家计生法律、法规行为的施工、监理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