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新怡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增环评〔2019〕85号
广州市新怡印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市新怡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市新怡印务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富岭地段厂房A1号1栋的1至3层,从事书本、手袋、盒子、贺卡等印刷生产,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8850m2。主要生产设备包括:2台小森LS440印刷机、1台小森LS540印刷机、1台小森L28 印刷机、1台罗兰BB印刷机、1台罗兰双色印刷机、1台复膜机、1台皮壳机、2台晒版机、2台冲版机、4台打孔机、5台切纸机、1台烫金机、4台啤机、2台胶装机、4台折页机、1台粘盒机、2台骑订机,设置2台中央空调及2台冷却塔,不设备用发电机及锅炉;外购纸张、CTP版、显影液、大豆油墨、润版液、橡皮布清洗剂、酒精、白电油、洗机水、天那水、水性复膜胶、热熔胶粒、白乳胶、薄膜等原辅材料,采用晒版、冲版、印刷、覆膜、烫金、啤型、胶装等生产工序,年印刷书、手袋、盒子、贺卡等2100吨。本项目设员工150人,其中85人在厂区内住宿,不设员工食堂,每天实行16小时两班工作制,年工作265天。项目总投资1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 3%。
二、根据《报告表》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19〕024号)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三、项目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冲版废水经冲版水净化过滤循环一体机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冲版,冲版水净化过滤循环一体机定期排出浓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印刷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永和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本项目印刷车间密闭,印刷工位、覆膜机、胶装机、皮壳机、粘盒机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印刷过程油墨挥发、清洁剂清洗印刷机、水性腹膜和粘盒胶装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源厂界新扩改二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项目生产设备放置在厂房内,对各设备底部设置隔振垫,并加固安装设备以降低振动时产生的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消音处理,同时注意车间密闭,增加噪声有效阻隔。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营运期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按时对各垃圾收集点进行消毒、杀虫、除臭,以免散发恶臭。一般固体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贮存收集,再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贮存收集,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如下:VOCs排放量0.607t/a,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21t/a,氨氮排放量为0.002t/a。
五、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编制验收报告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批复意见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批复。
七、本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