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分局关于从化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成果的公告
关于《从化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预留规模
落实方案(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批准时间:2019年9月30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为提升广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确保新一轮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落地,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下称"本项目")选址在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用地范围面积13.8281公顷,位于已投产的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周边,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3.7942公顷。由于从化区难以在辖区内的现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剂解决,拟使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本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方案》拟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7942公顷,全部位于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涉及3个地块,现状为农用地13.3324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403公顷),建设用地0.461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预留规模落实后的相关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本项目不可避免的占用0.4030公顷现状可调整耕地,用地报批阶段通过委托补充的方式落实耕地数量0.4030公顷,补充的耕地质量不低于被占用耕地的质量,确保全区范围内的耕地总量平衡,质量不下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落实地块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从化区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
3.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不突破。预留规模落实后,从化区建设用地各项调控指标没有发生变化,而落实到从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3.794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3.7942公顷。
四、公告方式:在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公告栏、鳌头镇政府公告栏、鳌头镇潭口村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广州市从化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 1-3.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