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630号,详见***)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要求,结合广州市白云区实际,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标准。
(二)原则上应是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若合作社服务成效突出、运营较为规范、带动群众效果较好,可以跨级申报,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局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按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实施。
三、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按要求积极申报省级示范社,于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名称为: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采集)完成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同时将《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和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少甫、黎祥义
联系电话:020-86550458、020-86386656
电子邮箱:nyncfzk@by.gov.cn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的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