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关于全类别人才引进全流程网办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引进人才入户“移动端申报+全流程网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与白云区政府对政务事项“不跑少跑,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提高引进人才入户的效率和水平,我区计划开展人才引进业务全流程网上申办试点工作,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受理对象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起面向单位住所地址在白云区的用人单位中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条件的申报人开通全流程网办业务,届时申报人无需前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人才引进批复卡及入户信息卡通过EMS邮寄到付。
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各类人才: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获得者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办理流程
(一)系统填报提交。申报人在“人事电子政务系统”(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后将申报人信息提交至人事户头(人事户头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二)人事户头审核。我中心将在申报人提交系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我中心将退案并在退案意见栏写明退案原因,同时发送短信提醒申报人及时修改和再次提交(以再次提交时间重新排序);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我中心将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和公示。
(三)领取批复卡和入户信息卡。批复卡和入户信息卡打印后,我中心将用EMS的邮寄到付方式寄达批复卡与入户信息卡。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保证提交系统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审核人员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的,我中心将致电申报人,请申报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原有流程到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查验材料原件。
(二)任何单位如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该单位5年内不得办理引进人才业务,并将其行为录入引进人才征信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此前已提交系统但尚未通过预审以及已经通过预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提交资料的申请人,我中心将于12月31日进行退案处理,如需继续办理,请重新提交资料,我中心将按照重新提交后的顺序进行审核。
(四)申报人在填写“入户卡领取方式”时,请准确无误的填写本人姓名、联系方式与收寄地址,通过EMS邮件送达。
(六)申报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相关业务办理指南可致电咨询:020-86555114。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