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率先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主动作为、通力合作,率先实现天河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11月7日,天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这是天河区推行刑辩律师全覆盖机制的首例案件,标志着这项工作机制的正式启动。
2016年9月开始,被告人徐正治未经授权,在天河区伍仙桥街一个出租屋内制作假酒牟利。直至2017年1月,被告人徐正治制作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轩尼诗等酒类价值超过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徐开武从2017年2月开始,帮助徐正治擦酒瓶和包装盒,被告人徐正军则帮助搬运假酒。检察院指控,三名被告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个案件中,徐正治自己聘请了律师,打工的徐开武和徐正军没有请律师辩护。根据刑辩律师全覆盖机制的规定,天河法院通知了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指派了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黄冰花律师、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吴寿长律师为二人辩护。
在庭审过程中,两名援助律师尽职尽责,表现出了较好的专业素养,在前期充足的阅卷、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各自根据个案采取相应的辩护方案和思路,严格遵守庭审程序规范,熟知案件事实,提供了高水平的辩护,充分发挥了律师的辩护职责。被告人当庭服判,并对法援律师提供的辩护表示衷心的感谢。
区司法局局长王海鸿全程旁听庭审,并在庭审后接受广州市电视台、南方都市报等记者采访,介绍了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在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中的具体措施。他表示,刑辩律师全覆盖机制,能够帮助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专业律师提供辩护,使其刑事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天河区司法局将积极推进这一试点工作,旨在对在审判阶段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根据程序区分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惠及群众的应援优援。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在加强刑事法援律师库建设的基础上,建立与公检法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信息交换、工作协作等进行交流沟通,保障律师依法调查取证、会见、阅卷、辩护等权利,分析研究刑辩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切实保障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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