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至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审〔2016〕27号 | 2016-6-17 | 通过 | 普宁市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普宁市云落镇 |
2 |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永盛塑料制品厂塑料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审〔2016〕28号 | 2016-6-21 | 通过 | 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永盛塑料制品厂 | 揭阳市揭东县新亨镇英花村 |
注: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公告单位: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 ||||||
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 | ||||||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 ||||||
2016年7月5日 点击:揭市环审〔2016〕27号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