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渔期和防洪主汛期全面禁止河道采砂作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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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河道行洪安全,现将禁渔期和防洪主汛期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邻水县2021年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防洪主汛期为7月1日至8月31日。在此期间,全县河道禁止采砂作业。
二、各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内必须停靠在县交通运输局指定的码头,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河道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采砂的及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四、对在禁渔期和防洪主汛期违规采砂的,由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查处。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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