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人事工作优秀成果的通知
关于评选2009年度人事工作优秀成果的通知
日期:2009-10-19|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事局(编办),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全市人事编制优秀工作成果评审工作,根据《青岛市人事编制优秀工作成果评选表彰暂行办法》(青人办发〔2005〕94号)规定,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参评范围为各区、市人事局(编办),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除市人才交流中心可报2项外,其余均限报1项。其中,列入局机关22项重点创新工作的优先报评。人事工作优秀成果以表格形式申报(见***1),用A4纸正反面打印10份,并附电子版及证明材料,于10月27日前报送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二、评选条件
人事工作优秀成果要体现创新性,在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局重点工作中具有独创性、开拓性思路,形成可行性、操作性较强的对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要具有领先性,在全国和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得到上级肯定或推广;要突出效益性,对人事工作的发展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评审方式及结果运用
区、市人事局(编办)的工作成果采取集中答辩(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由专家评审、区市互评的方式进行,并按专家评议和区市互评情况,进行加权排序;局内工作成果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区市评议和局内互评的方式进行,并按评议情况进行加权排序。根据评审结果,市人事局对评选出的人事工作优秀成果进行通报表彰。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成果评选结果纳入局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开展人事工作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工作是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创新的重要措施,也是年终一项重点工作,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联系人:黄方曜 许 峰 电话:85911279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1:青岛市人事编制优秀工作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