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兴府〔2017〕37号 签发人:张 健
兴文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现将兴文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2016年全县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七个方面,不断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和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了依法行政责任制。
(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工作在突出坚持制度、注重实效和学以致用的特点下,更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引领作用。2016年常务会会前学习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27部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落实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县政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充分接受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同时通过石海新闻网、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了县政府及其各部门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建立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机制。第一批13个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将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等纳入《依法行政公开承诺书》。各创建单位行政一把手在县电视台进行依法行政公开承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
(一)清理公布“两大清单”,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县政府对外公布了《兴文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共计6188项,厘清了政府的职能职权。二是公布政府责任清单。全县33个行权部门,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主动对外公布了《县级部门(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各部门职能职责。三是理顺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同时加强了行权平台运行情况的督查力度。
(二)实现“三证合一”登记。我县依托四川省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完成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2016年共发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19张。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公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全县清理出具有前置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30项,形成了《兴文县行政审批项目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对外公布。二是通过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公布了县本级的联审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切实规范县级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优化了审批流程。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权力运行
(一)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一是制定了《兴文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兴文县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一年来,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0余件,其他法律建议150余件。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今年出台2件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规范行政决策信息发布。依托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健全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全力打造“阳光政务”。今年以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大决策、部门预决算等信息9700余条。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兴文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组建了第一届兴文县法律顾问团。2016年,法律顾问团成员“一对一”联系重大项目工作组,在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疑难矛盾纠纷等负责问题解决中提出法律建议,协助审查行政决策事项、各类文件、合同等30余件。全县共21个乡镇、部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确保了乡镇、部门的行政决策合法性。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执法
(一)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一是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了“两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抽查了10个县级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提出整改建议12条,要求被督查单位强化举措,予以整改。二是实现省市县三级“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共享。2016年,通过信息平台推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15人,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是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其中合格683件,对未验证或年审不合格的89件执法证进行了注销。二是组织清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建立了《2016年兴文县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推广兴文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供保障。四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对150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合格146人。
(三)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县政府法制办邀请政府法律顾问组成法律专家评审团,按照《兴文县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试行)》,对县卫生计生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评查,查找出35处问题,提出了21项改进建议,确定了11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并在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指导各部门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五、做好复议应诉和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一)创新行政复议机制。一是县政府成立了兴文县首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了《兴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六项工作制度,明确了职能职责。2016年,县政府受理和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维持1件,终止1件。
(二)加强行政应诉力度。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决,回应司法建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黄永富副县长、赵仲康副县长等县领导多次出庭应诉,做到有诉必应。今年我县行政应诉12件,其中原告撤诉3件,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5件,未审结2件,无执法行为被确认违法、撤销和变更。
(三)完善复议、应诉分析制度。制定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我县2016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受理、审理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原因,制定专项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我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中共兴文县委新闻发布制度(试行)》、《兴文县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县委、县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纳入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通过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解读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政策热点话题,督促电视台、石海新闻网及时发布重大民生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17年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我县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基本健全。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抓关键环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兴文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二是抓科学民主决策。完成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三是抓权力监督制约。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二、抓制度创新打造法治政府亮点
一是继续深化创建活动。今年有13个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电视公开承诺,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条件成熟的单位争创省、市示范单位,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创新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分解任务,确定完成时限,每季度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年终考核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测评。三是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根据《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单位的通知》(川府法组办〔2017〕1号)要求,目前我县已通过市政府批准向省上提出申请。如申报成功,县政府将以此为契机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提升政府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兴文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兴府〔2017〕37号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