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道塘库等水利设施管理防止学生涉水安全事故发生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5月18日珙县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清岚责任再落实、隐患再排查、工作再推进、督导再强化、平安要确保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供水、水库、山坪塘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扎实开展山洪灾害、溪沟便桥、漫水桥等危险区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河(段)长巡河制度,防止学生涉水安全事故发生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参照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乡镇要组织对辖区内村小、中心校自主供水设施、取水点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强水源地监管,杜绝人为对学校水源地造成污染,要指导学校落实好学生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开水供应,杜绝学生直接饮用生水。
二、立即开展对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薄弱环节的检查整治,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对水库、山坪塘、未加盖水池、电站库区的安全管理,落实巡查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增设安全栏(网)等设施,严防学生下水游泳发生溺水事故。
三、各乡镇要做牢、做实防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山洪灾害危险区、溪沟便桥、漫水桥等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防汛宣传,增设防汛警示标志。要认真落实水库巡查、河(段)长巡河制度,加强学生上学沿途水利工程、河段的巡查密度,适度调整学生上学、放学、周末、假期间的巡查时间,及时发现并引导学生绕行危险地段,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县水利局相关股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管范围内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的巡视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珙县水利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