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观商务中心项目检测单位的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大观商务中心项目第三方单位常规检测的招标。
(二)招标范围:大观商务中心项目所有需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
(三)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
(五)情况简介: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检测单位,以投标最低价作为大观商务中心项目的检测单位。
(六)工期要求: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七)资质要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质量检测专业类资质。
(八)检测报告:出具符合行业技术规定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九)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出具检测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检测费用的100%,付款需提供增值税专用***。
(十)报价方式: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川价费〔2004〕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0%,本次报价下浮比例≥50%为有效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质量检测能力,具备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经营范围;
(二)企业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比选人列入黑名单;
(三)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复印件)。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以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价。如出现报价相同无法确定中标单位时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最高限价)。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三)提供相应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现场缴纳200元报名费),报名时提交***3报名表。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小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大写金额:伍仟整),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纳账户。中标单位投标保证5000.00元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300326。
十、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公司报价、资质等进行审查。未尽事宜以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人:练先生; 联系电话:134****7846。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