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命名高县为宜宾市园林县城和筠连县联合乡珙县洛亥镇为宜宾市园林镇(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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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根据宜宾市园林县城及镇(乡)标准和评选办法的规定,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于2018年10月中旬组织专家,分别对高县申报宜宾市园林县城,筠连县联合乡、珙县洛亥镇申报宜宾市园林镇(乡)进行了实地考评,专家组认为高县县城、筠连县联合乡、珙县洛亥镇各项指标分别达到了《宜宾市园林县城标准(试行)》《宜宾市园林镇(乡)标准(试行)》的要求,同意通过考评。现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实地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请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风景园林科。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4日—28日
通讯地址:宜宾市市委党校808室
联系电话:0831—8214099
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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