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开展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整顿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蓬委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县水务局决定从2015年10-12月,集中3个月时间,以坚决的态度、逗硬的措施、严厉的问责,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分管领导联系部门专项整治责任制,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对联系单位效能作风建设负责。
二是开展明察暗访。局纪委采取“四不两直”( 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各单位、股室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
三是进行民意调查。通过发放问卷、电话访问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水务系统在行政效能、机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是接受群众举报。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地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081****7798),及时受理广大群众对机关单位在办事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反映。
五是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通过“背靠背”的形式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会,对水务系统办事服务、作风建设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