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南北干道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蓬安县顺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蓬安县南北干道项目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蓬安县南北干道项目工程
2、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于彭家垭口,止于小湾。设计道路为主干道,主车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线全长4.9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的社会环境正效益
(1)本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区域内交通运输条件,缩小区域内交通时空距离,加快区域交通一体化进程,将使项目沿线的交通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2)本项目的实施,对推动整个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挖掘规划区土地增值的潜力,均有积极的意义。
2、项目主要不利影响
(1)噪声
施工期: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振动式压路机等;另外,施工中设备、材料运输将动用大量运输车辆,这些噪声对施工现场和既有道路周围声环境将产生较大干扰。
运营期:运营期往来车辆的交通噪声可能对道路两侧的居民有不同程度的干扰,但通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的主要污染物为TSP,其次为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污染环节主要为路基开挖、材料运输与堆卸、土石方回填、沥青摊铺等作业过程。
运营期:运营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和往来车辆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通过分析,运营期车辆所产生的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修和冲洗废水等,主要含SS、石油类等。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洗涤、粪便污水等,主要含CODCr、BOD5等。
运营期:运营期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径流污水。运营期沿线路面径流可使评价区水体的水质在短时间内有所降低,但这种影响只发生在降雨初期,在水体自净能力的作用下,可为环境所接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工程弃渣全部运至政府指定渣场堆放,本项目不另设弃渣场;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若不采取处理措施,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及河流等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5)生态环境
施工期:路基填挖使沿线的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从而使沿线地区的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裸露的地面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肥力,影响局部水文条件和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运营期:道路建成后运营期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等将对沿线的植物产生一定的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运营期运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导致火灾、爆炸或引起危险化学物质泄漏,进而污染沿线附近的水体和周围环境。
通过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漏、散装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在敏感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和减速带,减少事故发生几率、交管部门、道路管理部门接受报案后及时向当地政府办公室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场所,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设置活动式隔声屏障,避免在夜间施工等措施,使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在敏感点分布路段加强监测、禁止汽车鸣笛,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后声学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应有防止施工扬尘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地控制区域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对车斗上建筑材料洒水或覆盖保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群聚集地,加强运输道路沿线洒落物料清扫,采取必要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的污染影响;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按规定冲洗车辆设施,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沙尘土带出工地等措施;施工过程全面执行“六必须”、“六不准”。
运营期严格进行车检。运载容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必须对其运载货物进行覆盖保护,以免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产成扬尘污染。路面应及时保洁、清扫、洒水,尽量减少车辆通过时产生的扬尘。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种植能有效吸收CO、NO2等污染气体的树木,提高空气质量。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开挖应尽量避开雨水期,同时对堆放的多余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遮盖,避免被雨水冲刷;在施工时应严格施工管理,科学安排施工程序,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将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随便堆放;施工机械、汽车等冲洗和保养应做到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同时要防止油料的泄漏,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废水依托当地既有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严格控制生活污水量,防止乱倒生活污水。
运营期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的管理;严格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危险品溢出、泄漏等事故,保护好地表水体。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工期,重点加强道路施工环境管理,做好沿线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并在施工沿线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溢洒。
运营期加强对道路的管理,定时对路面进行保洁、养护,清理过往车辆遗弃的各种固体废物。
5、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应重视对沿线两侧自然林木的保护,工程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群的教育管理,严禁打鸟、猎鸟或猎杀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得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等措施,施工结束时,对施工迹地应及时恢复植被,按规定进行绿化等措施后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小。同时,环评还制定了环境管理、监测及监理计划,以减缓工程不利影响。
运营期,建议增加道路两侧绿化。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运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甚微,且具有较大的正效益。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城市及交通规划。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环评机构或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的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如需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评价单位获取。
2、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蓬安县顺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蓬安县相如镇城南路188号
联系人:赵永明
电话:150****5799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颖州区颖河西路82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58-711696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沿线群众及受本项目影响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2、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本公告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