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份起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为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方式、将单位银行账户纳入金财工程大平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新机制打下基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决定从8月份起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本次清理检查的范围是,截至2014年7月31日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工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非法人机构、代管和挂靠单位)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
今年将按照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启用金财工程大平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备案、年检、综合查询等多种功能一体化。今后,进入大平台账户数据库且状态为有效的账户,方作为我县财政登记备案的有效账户,同时也是各部门和单位组织预算执行的有效账户;未进入大平台账户数据库的以及状态已失效的账户,县财政部门将不予认可。对漏报、瞒报银行账户,逾期未报送账户资料,未按规定撤销银行账户和违规办理收支业务的行政事业单位;隐瞒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违规为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办理收支业务的金融机构,县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将按照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作出是否暂停或停止对行政事业单位拨付财政性资金(或停止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决定,作出是否取消该金融机构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和为行政事业单位开户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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