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机不包换竟是潜规则
样机不包换 竟是潜规则
李女士在顺庆区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出现质量问题,当她找到商家要求退换货时,商家却以李女士购买的是样机,只包修不包换为由,拒绝退换货。昨日,记者获悉,在顺庆区工商局西城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退还了李女士的购机款。
8月28日,李女士来到顺庆区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投诉称,今年6月27日,她在顺庆区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某品牌价值2550元的洗衣机样机。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发现这台洗衣机在脱水时不停地震动,并发出很大的噪音,影响正常使用。
今年7月,李女士先后两次通知该品牌售后服务部对洗衣机进行了维修,但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在进行第三次维修时,维修人员提出需要更换电机,李女士不同意更换,并要求商家根据国家三包规定进行退货或换货,但商家以样机销售后,包修不包换是电器销售的业内潜规则为由,坚决不同意她的退换要求。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李女士投诉到了西城工商所。
在现场调解过程中,商家辩称,电器行业有一个行业内部规则:购买样机只履行维修责任而不予退货。工作人员对该商家的解释进行了反驳和批评:消法规定,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故商家如能证明该产品无质量问题则可免责;如不能举证则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向李女士退还了购机款2550元,并进行道歉。调解结束后,工作人员还责令商家取消其行业内部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