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设立朝天文艺奖激励文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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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1)科学设置评奖机构。成立“朝天文艺奖”评审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顾问,区委分管领导任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文联、区作协相关负责人,省、市文艺专家等为成员,其中专家评委不少于3名。同时,设立各门类初评小组。(2)科学设置评奖项目。设置文艺创作奖,包括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金0.1万元-2万元不等。另外,单设艺术编导奖、文艺突出贡献奖、文艺创作特别奖,奖金1万元-5万元不等。达不到评定标准的,奖项将自动空缺。(3)科学设置评奖条件。所有参加评选的作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反映现实生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催人奋进,鼓舞人心。以朝天为题材的作品,充分体现朝天自然之美、生态之美、发展之美、精神之美和人文之美,对提高朝天知名度、美誉度有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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