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伽大市场二期14幢外墙维修使用维修资金的公告乐房产中心公〔2020〕27号
禹伽大市场二期1-4幢全体业主:
乐山万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禹伽大市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维修内容:禹伽大市场二期1-4幢外墙砖维修
二、业主大会表决情况:
1幢外墙砖维修本次使用维修资金38228.63元,共涉及32户,产权面积共3665.57平方米。经投票表决,3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93.75%,产权面积338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2.42%;2户反对,占总户数的6.25%,产权面积873.2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58%。
2幢外墙砖维修本次使用维修资金55540.84元,共涉及32户,产权面积共5341.86平方米。经投票表决,29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90.63%,产权面积4811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0.06%;3户反对,占总户数的9.38%,产权面积530.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94%。
3幢外墙砖维修本次使用维修资金38208.4元,共涉及32户,产权面积共3665.57平方米。经投票表决,32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100%,产权面积3665.5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00%;0户反对,占总户数的0%,产权面积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
4幢外墙砖维修本次使用维修资金35397.34元,共涉及33户,产权面积共3393.99平方米。经投票表决,31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93.94%,产权面积3121.1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1.96%;2户反对,占总户数的6.06%,产权面积272.8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