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回马镇一起擅自移栽活立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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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7日发表
11月26日,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一起发生在回马镇的擅自移栽活立木案。
邓某(男,46岁,安居区横山镇人)于2018年11月20日,在回马镇枯井村4社“公地土”挖掘购买该村村民蔡某的黄楝树4株,准备拉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飞机坪苗圃栽种。邓某所挖掘的林木均没有办理《林木采集证》。
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已给予邓某如下行政处罚: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②没收擅自移栽的黄楝树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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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7:34: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