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切实推行阳光执法
县环保局坚持以廉洁自律为准绳,切实推行阳光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全县企业的排污申报监测工作,对企业排污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把监测所得数据作为计算排污收费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环境监察人员对企业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的同时,对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调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对企业公开排污费征收的标准、依据,让企业理解支持并配合排污费征收工作。
三、要求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时,必须携带行政执法证,实行亮证执法,便于接受企业监督。
四、为方便企业对执法人员不公正行为的举报,专门设立环保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实行专人负责的办法,认真接受并办理群众的举报。
五、针对化工等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夜间、节假日监察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依据,保证排污费征收数额的准确,为推行“阳光收费”打下坚实基础。(县环保局 王译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