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38处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并通过市级验收
按照省市要求,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开展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从2012年中期开始建设以来,截止目前,共计建成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38处(射洪县8处、大英县9处、蓬溪县8处、船山区6处、安居区7处)。其中:场地型6处、场所型32处,总面积79760平方米,可容纳安置人数6690人,在今年主汛期可全部投入使用。
2012年12月20-21日,市国土资源局邀请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四川省广汉地质工程勘查院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射洪县、大英县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及监测队伍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
2013年5月22-24日,市国土资源局再次邀请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09水文地质队、四川909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府应急办等专家、领导组成专家组,对蓬溪县、船山区、安居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
通过检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市38处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完全达到《关于开展四川省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队伍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1]1169号)和《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试行)》(川国土资办发[2012]15号)文件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