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河南省开封市“1.14”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和贵州省贵安新区“2.5”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对全市1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13家批发企业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坚决杜绝亡人事故。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基层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和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的地区的排查检查,重点检查闲置厂房及院落、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区加强对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重点对有烟花爆竹生产技能的操作人员,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教育、督促这些人员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有生产技能操作人员的身份、从业、居住等情况档案,定期进行***督查和宣传教育,严禁生产企业将设备厂房分包、转包给这类人员,坚决杜绝这类人员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守法,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积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