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地税局开展四税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制定管理指南,进行全员培训。在运河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四税清理”工作,制定《“四税”清理实施方案》,编印《“四税”清理管理指南》做到人手一册,并对全员进行政策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展开集中清理,规范“四税”征管秩序。针对耕地占用税,在全区范围内检查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从土地部门取得信息,与村委会配合确定是否为耕地,重点对新农村建设占地情况进行清理;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清理工作,通过检查管理五步法,在清理中切实明确纳税义务人、确定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和相关需要减免的涉税情况;重点对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企业扣除项目等六种情况开展土地增值税的清理。三是加强日常申报管理,实行全方位监控。广泛搜集涉税信息,全面掌握各项应税资产的基本情况,强化对“四税”日常申报管理,加强对“四税”的全方位监控。四是加强清理督导,确保清理质量。填写《四税清理统计表》,由管理员、分局长签字后报区局备案,每月组织清理汇报会,各分局长切实负起责任,存在问题及时向区局汇报;将“四税”清理与日常征管检查相结合,加强纳税申报的审核,对纳税人申报缴纳“四税”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漏报、少报、瞒报小税种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罚,教育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截止12月10日,已清理企业1921户,查补入库税款4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