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张家口新闻网评论员通晓
新《安全生产法》本月起正式实施。可以说,这部新法的实施,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特别是作为各有关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更要深刻认识新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世间万物,生命最宝贵;百业兴旺,安全最重要。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视安全生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尤其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风险加大、隐患增多,对安全生产自身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新《安全生产法》相对于旧法的诸多修正,则有效地适应了这一要求。例如:
“违法成本低,企业不上心”,这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新《安全生产法》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庄严写入法律,明确了“生命至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同时,法律提高了对事故单位处罚的额度,这也传递出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即遵守《安全生产法》是一条“高压线”,否则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无疑能够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让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监管给力,才能为安全生产系上保险绳。此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发生事故的现实危险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这无疑是增强了监管部门的执法底气,让执行棒“硬”起来。同时新法首次对乡、镇人民政府等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这意味着,监管体系的“末梢神经”延伸到了基层,离企业更近一步。
最重要的是,新《安全生产法》赋予劳动者更多“话语权”。新法增加了一项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即被派遣劳动者也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等。这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用人单位“临时工顶包”“临时工好打发”等思维,从思想上自觉绷紧安全生产这跟弦,使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更有保障。
安不忘危,乐不忘忧。把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在各项工作中,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我们就能创造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